大家好,很多小伙伴想了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**管辖权,今天小编专门整理几篇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**管辖权相关的内容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建设工程施工合同**管辖**规定
建设工程施工合同**适用不动产专属管辖,应当由建设工程所在地**管辖。 《高人民**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〉的解释》第二十八条规定: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**,按照不动产**确定管辖。
法律主观: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**管辖** 为该建筑工程所在地人民**。
建设工程合同**一般由合同约定的履行**管辖,但合同没有约定时,由发包人接受图纸所在地人民**管辖。依据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:因合同**提起的诉讼,由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**管辖。
法律分析:建设工程施工合同**的诉讼管辖规定是:施工合同**由合同履行地的人民**管辖,或者由被告户籍地或居所地的人民**管辖。
建设工程施工合同**管辖权
1、属于专属管辖。根据民事诉讼法关于地域管辖的规定,因合同**提起的诉讼,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**管辖。因不动产**提起的诉讼,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**管辖。
2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**适用不动产专属管辖,应当由建设工程所在地**管辖。 《高人民**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〉的解释》第二十八条规定: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**,按照不动产**确定管辖。
3、我国法律规定,因合同**提起的诉讼,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**管辖。同理,建筑施工合同**的管辖权由被告住所地**或合同履行地**所有。
4、因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生**、无法自行和解时,合同当事人将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**提**讼(如果合同约定仲裁则向约定的仲裁机关提起仲裁)。
建设施工合同专属管辖的规定
1、法律主观:建设工程合同**属于专属管辖。根据《民事诉讼法》以及《高人民**关于适用的解释》的相关规定,建设工程合同**适用不动产专属管辖。
2、建设工程合同专属管辖规定2005年1月1日起施行的《高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**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,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**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。
3、明确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**案件不适用专属管辖,而应当按照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二十四条规定,适用合同**的一般地域管辖原则管辖。
4、属于专属管辖。根据民事诉讼法关于地域管辖的规定,因合同**提起的诉讼,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**管辖。因不动产**提起的诉讼,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**管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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