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家好,很多小伙伴想了解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,今天小编专门整理几篇与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相关的内容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
任何部门和单位都不得超计划安排生育。第十四条 实行生育证制度,持有生育证的夫妻方可生育。依法结婚后要求生育 个孩子的,由夫妻双方申请,所在单位报乡(镇)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批准发给生育证。
根据《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(修正草案)》,2022山东生育政策调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:在生育调节方面由“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两个子女”,修改为“提倡适龄婚育、优生优育,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”。
山东2023产假新规定是怎样的
1、女职工生育享受158天产假;难产增加产假15天;生育多胞胎的,每多生育1个婴儿,增加产假15天;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,享受15天产假;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,享受42天产假。
2、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,享受15天产假;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,享受42天产假。《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第二十五条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,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,增加产假六十日,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。
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
1、根据《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(修正草案)》,2022山东生育政策调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:在生育调节方面由“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两个子女”,修改为“提倡适龄婚育、优生优育,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”。
2、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对《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作如下修改:将第二十条修改为:“生育 个子女实行免费登记制度。
以上就是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的相关信息介绍,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。